刑事拘留找关系取保出来吗,有哪些规定

刑事拘留办理取保的条件: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造成社会危险的。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的,应当在不同阶段提出申请,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在起诉阶段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在审判阶段向法院申请取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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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的期间是可以保释出来的,前提是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且获得批准。《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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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否可以取保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也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3、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释放被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审,依法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因此,对于已经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不当拘留措施或者已经达到法定期限的,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